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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处室职能定位和管理职责

2019-02-27 分享

  一、所长办公室 

  (一)定位 

  所长办公室是在所长领导下,负责全所综合计划、综合统计、行政会议、目标督办、机关协调、对外接待与公共关系、公文处理、档案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是所领导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全所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实施的监督;负责职能管理目标的分解、落实和考核。 

  2.负责所务会议、机关联席会、全所性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和活动的协调和会务工作;协助所领导协调重要工作进展,检查督促各类重要会议的决议和纪要的贯彻落实情况。 

  3.负责全所性行政事业经费的预算编制和监督执行;负责各类科研项目经费到款的下拨和预算计划管理;负责全所财务收支情况的分析、指导和监督检查。 

  4.负责全所性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汇报材料、政务信息和其他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全所对外发文的审核工作;负责公文处理和机要文件的收发传递等工作;负责研究所整体评估、各类行政/业务综合性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 

  5.负责研究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承办和管理及印章管理,监督所属部门印章的管理使用。 

  6.负责信息化工作的规划与实施工作。 

  7.负责全所科研、文书、基建、设备、财务、人事、声像、科技成果专利、研究生培养九个门类的档案材料收集、整理、编目和日常管理;配合职能业务部门完成重大基建和研保项目的档案验收。 

  8.负责对外联络和对外接待,包括来文来电处理、来人接待、紧急事务的应急处理等工作。 

  9.承担所领导秘书工作,负责所领导公务活动的协调和日程安排;负责全所日常事务服务,代表所机关履行公共服务的甲方职责等;代表所做好对外公共关系组织和协调工作。 

  10.负责承办所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配合作好与机关各处室的相关工作。 

    

  二、党群办公室 

  (一)定位。 

  围绕研究所的中心工作,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全所职工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研究所的改革与创新发展。 

  (二)部门主要职责 

  党群办公室在所长领导下,负责本所党务管理、纪监审管理、群团管理、科学传播管理,是研究所党委、纪委、工会、团委及科学传播的办事机构。主要工作包括:党务工作、群团工作、纪委工作、监察审计工作、科学传播工作和法务咨询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研究所党组织、工会组织、共青团组织的组织建设,党员、工会会员、共青团员的管理与教育。 

  2.与人事部门共同完成干部考察与推荐,党政干部思想教育。 

  3.研究所创新文化建设,对外文化体育交流。 

  4.开展科学普及、信息公开、舆情应对工作。 

  5.信息宣传工作。主要包括研究所互联网中文网站、微信公众号内容管理与发布,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新闻联络工作,政务信息(非密)报送工作。 

  6.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党政干部廉政档案工作。 

  7.依照中国科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计划并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工作;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有计划地开展专项审计工作。 

  8.对所属党组织、党员及行政干部监察对象进行廉政监督工作。 

  9.负责职工群众的来信来访和接待工作。 

  10.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工作,重点做好职代会工作。  

  11.群众性活动的组织工作,社会公益活动的组织工作,职工文化活动场所的建设与管理。 

  12.职工福利工作,重点做好困难职工帮扶。 

  13.研究所的统战工作和青年工作 

  14.研究所法务咨询管理。 

  15.负责承办所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配合做好其他部门的相关工作。 

    

  三、科技处 

  (一)定位。 

  围绕光电所的总体定位和科研布局,秉承“探索科学真理,追求技术极致,报效祖国人民”的科研理念,积极组织全所力量对外争取重大任务,对内加强计划管理,对全所重大科研项目进行有效的管理与服务。 

  (二)部门主要职责 

  按照“三个面向”、“四个率先”总体要求和研究所的使命定位,围绕全所科研发展总体规划和布局,立足“三重大”的战略布局,聚焦“三重大”产出目标,以组织争取和完成重大科研任务为工作主线,履行好科研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职能,推动全所科研的不断发展,产出一批具有重大显示度的科技成果。科技处的主要职责包括: 

  1.协助组织开展各部门、各领域和全所科研发展规划。 

  2.组织全所科研力量,对外争取重大科研任务。 

  3.对全所重大科研任务的研制全过程进行组织和管理,包括计划管理、工艺质量管理等。 

  4.根据相关要求,制定或完善全所相关科研管理制度,确保全所科研活动的有序。 

  5.对各研究室、中心的科研、生产过程进行协调,并进行监督、考核。 

  6.对全所科研项目进行签入、签出合同管理及外包管理。 

  7.负责《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管理。 

  8.作为所学委会的日常机构,协助学委会组织相关咨询、研讨会议和学术活动。 

  9.负责国家重点实验室、中科院重点实验室的运行管理。 

  10.对全所科研成果进行管理,包括专利管理和成果鉴定、报奖管理等。 

  11.按照相关要求,对全所科研数据进行综合统计和ARP信息化管理。 

  12.在保密处的监督、指导下,负责科研业务相关的保密管理。 

  13.其他工作:学会和协会工作、进口免税、经费划拨、课题负责人任命及各种职能审批等。 

  14.负责承办所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配合做好与其他部门的相关工作。 

    

  三、人事教育处 

  (一)定位。 

  根据国家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和我院创新、改革与发展要求,把握科技创新价值与规律,加强我所人才战略研究,组织制定并落实人才规划,积极促进人才引进、培养、有序流动与结构优化,完善人才人事激励政策,提升人才队伍整体创新能力,为我所科技创新发展提持续可靠的人力资源保障。 

  (二)部门主要职责 

  人事教育处在所长领导下,负责本所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生教育管理、离退休管理与服务,为所创新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的专门机构。主要工作包括:人事人才工作、研究生工作、离退休工作。主要职责: 

  1.研究和探索适合本所事业发展的人事人才工作规律,组织制定全所人才队伍建设与发展规划,做好人力资源合理配置。 

  2.根据所的发展方向、学科要求和科研开发管理工作需要,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和人员招聘工作。 

  3.承担所人力资源管理相关政策、规章制度、管理标准的草拟和制定工作。 

  4.会同党群办组织中层领导干部考察、推荐、选拔和聘用工作,组织中层干部的岗位教育培训工作,组织中层干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工作。 

  5.负责全所职工的调配、考核、定职、定级、晋升、聘用、奖惩、编制管理、人事档案收集、人事统计等人事管理工作。 

  6.负责职工工资、福利及各类社会保险工作。 

  7.负责全所职工教育培训、新员工入所培训工作。做好个项体系相关工作。 

  8.负责外事管理与服务工作,包括出国计划的制定、公派留学的选派、出国人员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9.负责涉密人员的审查、报备、护照管理、因私出国出境管理工作、脱密期管理。会同保密处组织开展全所保密教育培训工作。 

  10.负责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包括:学科建设与规划,研究生招生、教学、学位、政治思想及就业管理,导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博士后管理工作。 

  11.根据国家、科学院、地方有关离退休政策规定,全面负责我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协调、配合所各职能部门认真落实我所离退休职工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等;做好去世职工的丧葬抚恤工作。 

  12.负责承办所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配合做好与其他部门的相关工作。 

    

  五、财务处 

  (一)定位 

  财务处是在所长(法定代表人)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各项财务制度,通过有效的经济管理和科学的会计核算为所科研活动做好经费管理和服务工作,保证全所经费正常运行,促进我所各项事业的发展。 

  宣传、贯彻执行财政部、中国科学院和国家各部委有关财务经费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和制度,做好经费管理和会计核算。 

  (二)部门主要职责 

  财务处负责单位整体经费核算管理,下设行政事业经费核算、科研经费核算、基建经费核算、工资薪酬、税收核算及财务报表等岗位。财务核算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务处负责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核算管理,制定了相应的经费管理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通过ARP财务系统设置核算账户,采用复式记账根据发生的经济事项填制凭证,登记账簿、对成本进行核算,按年度汇编财务报表并上报财政部,会计分析方法采用比较分析法、因素分析法、预测分析法、平衡分析法等。主要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财政部、中国科学院和国家各部委有关财务经费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和制度,及时制定和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费管理和会计核算,确保全所经费安全高效运行。 

  2.负责编报所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严格执行批准后财政经费预算,及时为主管所领导提供相关财务报告。 

  3.对重大经济事项的可行性提出意见和建议。 

  4.严格执行预算,做好日常经费核算,确保经常性经费不出现赤字运行。 

  5.接受国家和上级部门的审计检查工作,通过各种综合性财务审计,配合科技处、资管处完成项目专项审计。 

  6.加强沟通协调,适时跟踪财政拨款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7.负责财务和项目经费管理和岗位责任培训,根据项目负责人的需要,提供项目财务数据、协助课题负责人管好用好项目经费。 

  8.根据课题组需要提供审价、合同签订、税收减免等财务咨询服务工作。 

  9.加强与所属部门沟通,对重大项目和重点主导产品研制完成提供财务管理(核算)保障。 

  10.协助人教处做好薪酬调整发放工作。 

  11.做好军工产品质量成本统计分析,确保重大军工项目质量成本统计无缺漏项。 

  12.指导控股公司资产财务部会计核算、资产管理和税收减免等工作。 

  六、 资产管理处 

  (一)定位 

  根据全所科技发展规划,建立满足科研发展需求的科技条件和基础设施平台,加强和规范资产管理,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为全所科技创新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二)部门主要职责 

  资产管理处是在所长领导下负责全所固定资产管理、科技条件平台建设和管理、园区基本建设和公共公益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组织全所基本建设和科技条件整体规划工作。 

  2.负责组织全所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实施、验收等全过程管理。 

  3.负责全所的采购管理。 

  4.负责组织全所技措技改项目实施及公益公共设施维修改造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水、电、所、网络、通讯、运输等方面的条件保障。 

  5.负责全所房屋及构筑物、仪器设备、办公家具等国有固定资产管理。主要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配置管理、预算管理、采购管理、处置管理、固定资产清查和监督等工作。 

  6.负责承办所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配合做好与机关各处室的相关工作。 

    

  七、 质量管理处 

  (一)定位 

  质量管理处在所长领导下,独立行使质量管理职能,负责组织全所质量管理体系及软件工程化管理体系建立、保持、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工作。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质量管理体系及软件工程化管理体系的整体策划,负责组织制定质量方针。 

  2.负责组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软件工程化体系文件制/修订。 

  3.负责组织制定全所质量目标,负责组织年度质量目标分解及考核。 

  4.负责组织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及软件工程化体系内部评价。 

  5.负责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管理评审及软件工程化体系高层验证。 

  6.负责组织迎接质量管理体系和软件工程化体系二方审核及三方审核。 

  7.负责组织质量文化建设。 

  8.负责指导与监督检定员/校准员、专兼职检验员及软件测试人员,负责全所检验印章的管理。 

  9.负责组织不合格品审理。 

  10.负责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处理,负责组织质量问题处理,负责组织质量责任追究与激励。 

  11.负责组织项目/课题质量策划、负责项目/课题研制生产过程质量监督、负责软件开发过程质量监督。 

  12.负责组织技术状态管理。 

  13.负责监督全所监视和测量设备周期检定/校准、监督全所监视和测量设备使用。 

  14.负责监督指导项目质量师及软件质量保证人员。 

  15.负责标准文献资料收集管理工作。 

  16.负责组织项目/课题技术文件标准化审查工作。 

  17.负责兼职标准化员业务指导与监督。 

  18.负责所标准体系建立及维护。 

  19.负责审签产品出所合格证。 

  20.负责采购/外包供方管理。 

  21.负责产品研制过程风险管理。 

  22.负责诚信管理。 

  23.负责承办所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配合做好与机关处室的相关工作。 

    

  八、保密处 

  (一)定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及其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严格标准、依法管理”和“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原则,促进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监督落实控制国家秘密知悉范围的各项措施,建立健全光电所保密管理体系并保障持续改进,提升体系防范能力,确保国家秘密安全,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 

  (二)部门主要职责 

  保密处在所保密委员会的领导下,独立行使保密管理职能,负责全所保密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本所保密工作落实情况,推动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融合发展。主要职责是: 

  1.向保密委员会提出工作建议,组织落实保密委员会工作部署和决定,对全所保密工作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协助保密委员会日常工作的开展 

  2.制定年度保密工作计划,对落实保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3.组织制定保密基本制度,研究制定保密责任、保密制度、国家秘密载体、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监督检查、泄密事件报告和查处、责任考核与奖惩、保密工作档案等保密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各部门将保密工作要求纳入业务管理制度或部门内控制度。 

  4.监督指导各部门保密工作。 

  5.组织确定和调整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指导监督要害部门部位新建、改建工程的保密审核和要害部门部位的防护及运行管理。 

  6.组织全所保密监督检查及专项检查,协助保密委员会进行单位负责人保密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失泄密隐患,督促整改和验证。 

  7.向保密委员会提出保密责任追究和奖惩建议,组织实施保密责任考核、追究和奖惩。 

  8.协助实施涉密人员上岗前和在岗保密教育培训,落实涉密人员保密补贴发放。 

  9.协助科技处组织相关涉密业务部门依据任务或者项目原始密级和有关保密范围,研究制定本所《国家秘密事项范围细目》。 

  10.负责拟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清点回收及销毁工作,组织实施拟销毁涉密存储部件的清点回收和销毁工作。 

  11.指导、监督和检查本单位保密技术防范措施建设和管理。 

  12.组织分解落实全所保密工作目标到各部门并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监督指导各部门将保密工作落实到各岗位或具体个人。 

  13.指导业务主管部门和涉密部门保密工作档案管理。 

    

  九、安全保卫办公室 

  (一)职能定位 

  紧密围绕科技创新,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贯彻与落实,组织制定(修订)符合研究所实际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通过危险源分析、风险评价、安全检查等手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有效消除,为科研生产顺利开展提供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主要职能 

  安全保卫办公室是在所长和所安全工作管理委员会直接领导下,负责全所国家安全、治安保卫与消防、技术安全监督与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能是: 

  1.组织落实所长和所安委会工作部署和决定,对全所安全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 

  2.组织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各部门遵照制度执行。 

  3.监督安全责任的落实,检查督促部门安全责任人履行安全职责。 

  4.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督促责任部门落实整改意见和措施。 

  5.组织指导全所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重点是特殊工作作业人员的岗位培训。 

  6.负责劳动防护标准制定,配合人事教育处做好职工劳动工伤相关工作管理。 

  7.组织建设项目安全、环保、职业卫生“三同时”评审。 

  8.组织所区安全保卫,重点做好安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守卫、消防安全管理及安防系统运行管理。 

  9.组织对科研生产过程中的环保监督,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为,督促责任部门落实整改意见和措施。 

  10.组织所内国家安全和综治维稳管理工作。 

  11.负责所武装部工作。 

  12.向安委会提出安全责任追究和奖惩的建议。 

  13.收集和管理全所安全工作档案。 

  14.负责承办所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配合做好与机关各处室的相关工作。 

    

  十、 成果转化处 

  (一)定位。 

  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执行国家、中科院和四川省等相关政策,贯彻执行研究所发展战略,通过创新机制体制,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加强与院所高校、企业、政府等合作,采取多种形式促进研究所科技成果进行转移转化。 

  (二)部门主要职能 

  建立相关制度,推进与地方政府及企业的合作。主要职责为: 

  1.建立制度与规范。建立我所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完善相关管理流程。 

  2.组织管理科技成果转化。通过各种形式,对我所科技成果进行转化。代表所里组织实施自行转化项目与联合转化项目的管理。 

  3.所地合作及产业化项目申报。代表所里负责与地方政府、企业之间的科技成果对接、交流与合作等;负责策划、组织在国家和地方申报产业化项目,争取各类资源支持。 

  4.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按照国家及中科院要求,对所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监管,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5.股权改革及运营。协助资产管理公司,建立制度对合适的所控股企业进行股权改革;通过对研究所投资企业进行股权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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