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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报道(五)| 加强模范机关建设,提高服务质量,规范审批程序

2022-01-11 分享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光电所党委把“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对标科学院“五个聚力”要求,以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职工诉求,专题研究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项目清单,确定加强科研实体发展规划与研究所战略规划、目标的衔接;明确前沿基础研究工作的产出目标,以项目促进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带动提升研究所基础研究水平;完善人才激励机制,系统设计人事制度,形成长效机制;规范科研项目全流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模范机关建设,提高服务质量,规范审批程序;改善职工体育健身设施设备,举办职工未成年子女寒暑假托管班;加快推进天府新区科学城住房工作等9个重点项目。在党委指导下,机关各部门制定具体举措,积极为职工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通过一年的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围绕以上工作,我所将进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报道,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升温出彩、走实走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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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办—协调机关各部门,按职工意见调整OA流程

已完成涉及采购/外包合同会签审核、访客接待、科研辅助类外包/采购、供应商综合管理平台、科信中心人员归口划分、科研财务助理、科研类采购外包流程查阅权限、采购合同会签审核流程归档人员、办公设备购置、青促会经费使用审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光电所职工兼职和离岗创业审批等24个OA流程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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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A流程调整

 

党办—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梳理发展党员流程,制定《发展党员工作手册》,从入党申请人提出入党申请、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进行谈话、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等六个方面的工作,整理出44个事项及相关模板,发给相关支部使用,为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提供更具规范性、有效性、可操作性的指导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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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手册》

 

组织发展党员专项培训会,根据各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不同阶段,开展有针对性的分类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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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培训会

 

保密处—提升流程审批效率,优化标签领用管理


当天收到的流程当天必须处理完毕;某些需批量集中处理的流程集中打印标签前集中处理。职工反映的流程问题,能解决的需当日解决,需要软件公司协助解决的,当日必给职工反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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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五统一打印所有标签

安保办—结合疫情防控,加强访客管理

下发《关于加强门岗疫情防控管理的通知》,并在所内网上线OA访客接待申请表流程,由接待责任人确认《健康承诺书》、健康码等有效通行,规范接待审批流程,保存电子文档确保有效可查。同时,加强接待责任人提醒和安保人员巡查监督,做到来访人员有接有送,全程陪同。
根据职工使用访客接待流程的运行情况,结合地方疫情防控总体要求,调整取消《健康承诺书》,保留上传健康码、行程码、身份证等作为接待审批依据,并宣贯提前一天开展审批工作,安保办配备4名有审核权限工作人员,确保及时高效,方便科研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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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接待申请表

科研管理处—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本年度,在完成《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管理办法》修订后,将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任命、项目拨款等由线下纸质流程转为OA流程,大大减轻了科研人员负担,提高了工作效率。
本年度,科研管理处负责的流程审批工作,包括OA系统(约7500个流程)和ARP系统(约4000个流程)等各类流程,基本保证在流程到达科研管理处的当日内完成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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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流程优化问题


重任处—提高审批效率,及时组织项目重要节点认定工作

内部审批节点做到及时,线下审核环节根据实体部门需要随时进行审核。科研主管跟进本部门所管辖项目进度,提前组织各阶段事务申请审核,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及时组织重大项目各关键节点、重要阶段认定工作,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和交付验收。组织完成望远镜出所验收及出征仪式;组织完成相关项目年度合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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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评审

 

质量处—规范科研类采购外包审批程序


全面梳理采购外包管理制度,结合光电所实际情况制订初稿。科研质量处对科研类采购外包相关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发现存在缺少科研类采购外包违规判定准则、缺少科研类采购外包违规处罚措施、科研类采购外包风险防控职责不明确等三方面不足。制订《科研类采购外包风险防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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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科研类采购外包风险防控管理办法》

 

组织进行 《科研类采购外包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全所性宣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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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所宣贯培训

财务处—提升现金报销效率,优化报销审批流程,深化 “放管服”改革

 

现金类报销(差旅费、办公费等)送达后,财务处按照流程记录的时间节点,已做到5个工作日上卡(遇到大型检查、审计时除外),并做到有迹可循。
针对不具备办理公务卡的人员离开光电所驻地发生的差旅费、零星办公费等费用,取消加盖“不具备公务卡办卡资格且离开光电所驻地”章和财务处领导审批环节,由部门自行注明人员类别,经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履行正常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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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不具备公务卡办卡资格人员的现金类报销问题

针对科研实体部门领导、课题负责人、科研人员、科研财务助理等开展差旅费住宿包干制调研,统计、分析调研结果并上报所讨论。根据相关决议修订《中科院光电所差旅费管理费办法》,对差旅住宿费实行选择性包干,基于科研诚信原则,取消登机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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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中科院光电所差旅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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